大病保险政策宣传  

 时间:2017-02-24    文章来源:县社保局


一、保障对象: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吐鲁番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大病保险待遇享受期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一致。
    二、保障范围:参保职工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先后顺序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特殊慢性病)由职工大病保险给予适当保障。
    三、保障标准: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符合目录内个人自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门诊慢性病)达到起付线2万元后,大病医疗保险给予分段累加再次报销。职工大病封顶线20万元。
    1.个人自付在吐鲁番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50%报销,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报销,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按70%报销。
    2. 个人自付在吐鲁番市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2万元至5万元(含5万元)部分按40%报销,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55%报销,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部分按65%报销。
    四、理赔所需资料:(一)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下:1. 人身保险给付快捷处理单;2. 社保结算单;3.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4. 被保险人本人银行支付账号。(二)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1. 人身保险给付申请书;2.社保结算单;3.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4. 被保险人本人银行支付账号;5. 转账支付确认书。(三)赔付金额在10000元以上(包含):1. 人身保险给付申请书;2. 社保结算单;3. 被保险人有效身份证正反复印件;4. 被保险人本人银行支付账号;5. 转账支付确认书。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托克逊营销服务部

   托克逊县社会保险管理局

联系电话:95585、0995-8818127、8818119

[责任编辑:远程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  | 科技厅新疆技术交易网 | 兵团科技信息网 | 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 |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吐鲁番政府网
新疆昆仑网 | 昌吉回族自治州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克拉玛依市 | 阿勒泰地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克孜勒苏自治州 | 喀什地区
主办:托克逊县委组织部
承办:托克逊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委组织部
0995-8822820  邮箱地址:tkxdj@163.com
技术支持:新疆西北星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