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县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
托党办发〔2015〕19号
 

 时间:2016-11-29    文章来源:托克逊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1托党办发〔2015〕19号 关于印发《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县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doc附件2托党办发〔2015〕19号 关于印发《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县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doc附件3托党办发〔2015〕19号 关于印发《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县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doc附件4托党办发〔2015〕19号 关于印发《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县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doc附件5托党办发〔2015〕19号 关于印发《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县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doc附件6托党办发〔2015〕19号 关于印发《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县各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的通知.doc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中央、自治区驻托各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已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参照执行,并于10月中旬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出“两个责任”清单,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附件:

1.县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县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3.县委常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4.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5.党委(党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

6.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中共托克逊县委办公室

2015827


 

[责任编辑:托克逊纪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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