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03    文章来源:丝绸之路在线 


2017226日在吐鲁番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帕尔哈提·伊布拉音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围绕总目标,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法治吐鲁番建设进程。围绕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三个版本”、建设“五个吐鲁番”富民强市战略,为建设安康富美吐鲁番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7次常委会,17次党组会议,19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委会“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35项,专题询问1次,决定重大事项14项,做出决议决定14项。地方立法权成功授予,审议通过2项管理办法,同意政府颁布实施,审议通过立法相关规定4项。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2名。

一、围绕总目标,坚定坚决贯彻治疆方略

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意志坚定坚决,行动迅速到位。

(一)牢固树立总目标思想,努力推动工作。一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一次党代会、市委扩大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学以致用,注重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一切工作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来谋划推进。始终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增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贯彻落实总目标的历史责任和行动自觉。

(二)聚焦总目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市委“围绕总目标”大宣讲要求,持续深入基层宣讲总目标,做到讲清、讲透、讲明,让群众入脑、入心、入行。坚持做好“去极端化”教育转化工作,常委会领导坚持到AB班、联系点、基层一线授课,深入基层开展入户走访、政策宣传、文化引导、结对帮扶、扶贫攻坚等精耕细作保稳定系列活动,配合市委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大调研,深入联系村、学校、宗教场所联系,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坚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锲而不舍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三)聚焦总目标,维护民族团结生命线。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全国民族团结模范城市创建要求,配合修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民族团结“十大工程”,广泛发动和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和“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珍爱民族团结生命线。班子成员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定期带队深入区县指导、督促、检查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常委会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模范城市创建检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创建、“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

(四)聚焦总目标,促进宗教和谐和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领导干部同宗教人士联系谈话制度,加强同爱国宗教人士联系,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特殊桥梁作用。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弘扬和平、宽容、爱国、中道、仁爱精神,坚持正本清源、正信正行。团结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同宗教极端思想作斗争,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配合市委做好清真寺驻寺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对自治区“两文件”、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常态化、宗教人士管理规范化,促进宗教和谐和顺。

(五)聚焦总目标,坚定、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自觉维护市委权威,主动向市委看齐,切实完成好市委交付的重任,常委会配合市委指导鄯善县工业经济工作,制定指导实施意见,推动石油属地注册等工作,推进鄯善县经济向好趋优发展,结束持续负增长历史。常委会领导班子全力抓好相关指挥部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抓好精准脱贫、就业民生、工业重点项目、维护稳定和法治建设、交通枢纽及交通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及美丽乡村建设、旅游文化产业和申遗及5A级景区创建、安居富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指挥部工作。认真推进特色餐饮和馕、辣椒、玫瑰花等产业、坎儿井景区改造提升工程、第二届吐鲁番国际干果交易会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鄯善县鲁克沁镇集中整治,“访惠聚”督查等工作。

二、围绕总目标,有力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市委高度重视人大立法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人大承接地方立法权的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鼎力支持。20161213日顺利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授予地方立法权评估、验收,201713日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我市实施地方立法权,是我市撤地设市以来民主法治建设又一个里程碑。

(一)搭建立法班组。人大常委会按照市委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主动,坚持争取立法权实施和准备实施立法权同步进行,积极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常委会领导和相关部门多次前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编办协调机构编制人员难题,协调新成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中心,调配8名法律专业或从事法律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抽调公、检、法、司及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建立立法专家咨询库,搭建立法班组,为立法工作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养立法人才。为了顺利承接立法权实施,常委会长远规划,积极外派干部人员学习立法相关知识,先后选派68名干部参加全国立法培训班,学习立法法、立法程序、立法技术规程,培养立法工作人员,为立法工作启动打好智力基础。

(三)制定立法规章。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聘任立法咨询专家的决定》、《吐鲁番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组工作规则》等规章,为我市立法工作奠定制度基础。

(四)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市直、区县40多个执法部门参加以《立法法》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培训,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吐鲁番市林木管护办法(试行)》、《吐鲁番市城市规划区葡萄地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同意市政府颁布实施。

(五)配合做好立法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全疆第七次立法研讨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努力协助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等6部法规的意见征求工作及配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修订)立法调研等工作。

三、围绕总目标,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助力全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围绕民生建设,开展有力监督。针对我市水资源匮乏,时空分布不均,自然生态体系脆弱,环境保护能力不强等问题,对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围绕生物病虫害防治开展调研,对葡萄制干新技术应用和葡萄架式改造推广情况进行视察,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监督。针对教育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开展《教育法》、《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加强对城乡文化阵地及图书馆、文化馆等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工作监督。对扶贫开发,特别对落实市委2133扶贫攻坚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听取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民生焦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题询问,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围绕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对《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旅游条例》开展执法检查。要求市、区县相关部门结合旅游城市、文化城市、森林城市、智慧城市定位改造提升和转型发展,加大研究力度,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提高废旧场地利用率,提升城市品位,服务旅游升级,全力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进行执法检查。

进一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情况,市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听取两院贯彻实施《反恐法》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参加庭审旁听、“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司法机关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督办制度,拓宽监督渠道。

加强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热难点问题,成功化解久拖15年的涉法信访案件。全年共接信访30件,处理30件,接待人数36人次。

(三)围绕经济发展,强化财经监督。依法加强经济工作监督,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报告,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6年上半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6年上半年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近年吐鲁番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201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吐鲁番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努力推动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争取国家基金,增加民生建设投入,依法审议通过了《吐鲁番市人民医院示范区建设项目贷款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吐鲁番市国资委企业债务还本付息3亿元贷款周转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等14项议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四)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向宪法宣誓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提请任免工作,全年共任免12批次52人,任免人大常委会职务5名、市政府及组成部门职务22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职务15名、市人民检察院职务6名,批准任命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4名。严格执行任前供职发言和颁发任命证书制度,任职人员表态发言9人次,颁发任命证书41人次。

为了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促进宪法实施,积极推进向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常委会宪法宣誓仪式6场次40人。深入推进基层向宪法宣誓制度,县乡人大换届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全部进行了宪法宣誓。 

(五)配合全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小微企业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民族乡精准扶贫、清真食品和清真标识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协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治区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四、围绕总目标,扎实做好代表工作

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健全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为代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严格管理代表,促进积极履职。

(一)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乡换届的统一安排,印发了《关于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县乡人大换届全程指导,解答法律询问。配合市委换届办做好组织、人事、指导相关工作。全市县乡换届共选出县级代表497名、乡)级代表1412名,选出的代表实现了“两升一降一保证”,体现了代表性、先进性、广泛性,符合中央、自治区、市委要求。加强同兄弟地州工作联系,向哈密、阿克苏等地区撤地设市以后人大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二)为代表发挥作用积极搭建平台。按照“就地就近、相对集中、分级驻站”原则和“六有”标准(有房子、桌椅、电脑、电话、代表信息公开栏、制度),首建人大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站8个,以代表工作站为网格单元,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在工作站定期开展活动,实行网格化管理,组织开展“代表接待日”、“主任接待日”、“为民服务日”等系列活动,鼓励代表独立调研,发挥履职主体作用。

(三)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机制。为更好发挥代表的作用,制定了《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等3项制度促进代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不断拓宽代表知情渠道,组织代表出席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英模事迹报告会等相关活动8场次300余人。建立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履职实绩,作为推优连任依据。制定《市本级代表届内辞职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的3名代表要求辞去代表职务。严格考勤制度,严肃会风会纪。认真做好17名出缺代表补选工作。

(四)做好代表视察及议案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将办理代表议案建议作为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关键环节,组织向“一府两院”交办代表议案4件、建议46件、审议意见149条。听取了政府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情况的报告,督促有关国家机关提高办理质量。组织全国、自治区、市三级人大代表120名进行2天半的集中视察,实地查看区县16个视察点,听取了市、区县“一府两院”工作汇报,为三级代表参会做好准备。积极协助全国、自治区、市人大代表开展议案建议征集工作。

(五)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力度。制定代表培训方案,采取集中办班、脱产培训方式,举办维、汉24天代表履职培训班,重点组织代表学习了宪法、选举法、组织法等15个专题,并组织开展分组讨论和三级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增强学习实效。每次常委会期间举办专题培训,特邀专家、学者专题辅导讲座10余次,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级代表的履职能力。

五、围绕总目标,提升自身能力建设

(一)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宪法和法律的学习列入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法律培训周”专题讲座,不断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完善《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等8项制度,推进常委会制度化、规范化运转。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努力建设靠得住、干实事、有作为、敢担当、作风正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常委会党组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多次专题听取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认真落实《准则》、《条例》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强化整改、建章立制工作,使全体干部理想念、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机关各类创建活动,努力转变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改善机关办公条件,丰富党员干部文化生活,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深入开展扶贫攻坚和“访惠聚”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扶贫攻坚和“访惠聚”工作,认真抓好联系村2133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如期脱贫。积极参与落实全市18个贫困村扶贫攻坚任务,重点抓好联系村高昌区胜金乡木头沟村、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尤库日喀拉西村扶贫工作,高起点、高标准落实精准扶贫任务,彻底改善贫困村、贫困户路、水、电、房、医、学等方面的条件。多次组织社会企事业单位筹措扶贫款近60万元,组织人大机关干部向贫困村(户)捐款3.62万元。深入开展“访惠聚”工作,积极开展入户走访、入户帮扶、入户宣讲、入户扶贫活动,协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向群众提供扶贫鸡,向贫困大学生捐款,协助开展村级5+2”阵地建设,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互动,组织机关干部与联系村开展结对子、认亲戚、进农家、干农活、暖人心及各类活动。

(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高扬民族团结旗帜,珍爱民族团结生命线,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制定“民族团结一家亲”方案,领导带头与社区老党员、联系村贫困户、重点人员、四老人员、宗教人士、基层干部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结对,机关干部与两县一区9个乡镇3个民族50多名群众结对认亲。认真落实一月一见面,一月一帮扶,把走亲访友落到实处,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融亲联谊座谈会。把“民族团结一家亲”当做暖心工程,交心渠道。带头帮助亲戚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发挥人大机关良好表率作用。截止目前,党员干部拜访亲戚100次,开展慰问50次,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3次,协调解决殡葬、看病就医、子女就业就学、安居房建设等实际问题20余件次。

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展。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辛勤工作的结果,是湖南省大力援助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协同配合的结果,是建设兵团、中央驻吐单位、驻吐部队、武警官兵和全市各族人民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同中央对新疆工作的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同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立法工作将要全面实施,队伍和人员的素质不适应发展形势;执法检查、调研和视察等监督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跟踪问效力度不够;代表议案建议质量不高,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高;不同程度存在机关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对症下药,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17年是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坚实基础,全面建设安康富美吐鲁番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市第一次党代会、市委扩大会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三个版本”、建设“五个吐鲁番”的富民强市战略,认真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职权,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安康富美吐鲁番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一、把总目标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市委第一次党代会,市委扩大会议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决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党中央的要求就是我们的政治任务”这一坚决态度和政治思维,始终把市委的领导贯穿人大各项工作中,始终把贯彻市委的主张和意图融入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做到人大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推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建设融汇同进。围绕夯实“一个基础、打造三个版本、建设五个吐鲁番”富民强市战略,积极发挥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全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责。推进“零发案”村社区创建,筑牢基层法治底线。坚定不移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坚定不移地履行好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吐鲁番的重要职责,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贡献。

第二、把总目标落实到人大立法工作全过程

要充分利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赋予我市立法权契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强立法队伍建设,推进立法工作实践,紧紧围绕我市立法需求,根据《立法法》规定,重点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特色产业、教育事业、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其他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多立符合我市实际、迫切急需的地方性规章,今年,常委会将抓紧研究制定《吐鲁番市林木管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格局。进一步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和征询意见机制,在维护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制定出促进吐鲁番发展,接地气、有特色、有效性、实用性、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为法治吐鲁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第三、把总目标落实贯穿监督工作各领域

常委会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总目标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一是围绕检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的实施情况,加强对维护稳定工作的监督。二是围绕对全口径预决算的审查和审计,严格预算执行,推进预算公开,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全市重点项目监督检查。三是围绕市委交付课题,重点围绕侵害基层群众利益,落实农村“六清”工作情况;围绕特色农业发展精品版,开展葡萄及葡萄干质量体系建设情况;围绕旅游、文化、森林、智慧城市建设,开展社区管理在城市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服务决策。四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对教育惠民、医疗惠民工作检查,重点对双语幼儿园,全民免费体检工作进行视察,组织视察安居富民、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五是以“保障饮水安全、促进民生改善”为主题开展“天山环保行”活动,围绕艾丁湖流域生态综合治理进行工作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汇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六是围绕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审判情况的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情况的报告,加强对司法、普法等工作的监督。要创新监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跟踪监督、持续监督等多种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把总目标落实贯穿代表发挥作用全过程

引导各级人大代表认真执行《关于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决议》,激发代表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争做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服务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形成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大合力。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方式,积极创造代表行使权力的条件。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加强履职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做好代表视察、调研活动,落实好代表履行职务的工作经费,充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密切与代表的联系,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着力发挥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作用。畅通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发挥好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五、把总目标落实贯穿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

要大力推动以宪法为核心、以法治吐鲁番建设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自治区第七个五年普法工作深入实施,让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充分发挥各级代表作用,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零发案”村(社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我是中国公民”和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要推进“法治六进”工作,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知法、守法、遵法,加强对公民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行为的宣传。引导各族人民群众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更加深入人心。

第六、把总目标落实贯穿自身建设各方面

常委会要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深入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对照“15个方面”的“地方病”,大力整治“四风”、“四气”,凝聚起落实总目标的强大合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再学习、再提高、再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提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常委会及各委办的工作制度,促进人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扎实开展“访惠聚”工作,深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打造靠得住、干实事、有作为、敢担当、作风正的人大干部队伍,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各位代表!肩负历史使命,背负人民重托,安康富美吐鲁番充满希望,各族人民充满信心。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实干苦干,为安康富美吐鲁番建设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远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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