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教育实践活动开始,托克逊县狠抓机关企事业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良作风,整风束纪,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规范审批事项。制定出台为民服务举措12项,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坚决杜绝利用工作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等现象,提高服务效率;推行“阳光审批”制,着力解决审批权力的以罚代管、“随意性”和“暗箱操作”。现阶段,已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53项,建立共产党员示范岗、文明示范岗等服务岗位1320个。
服务机制再造。规范窗口单位工作流程和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服务承诺、同岗替代、失职追究、绩效考评等工作制度。完善部门协商办理机制,进一步优化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目前全县调整审批事项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31个,县社保局已联合中国工商银行(托克逊县分行),在全地区率先推行了“减免企业离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异地取现手续费政策”,从根本上维护了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
流程公开透明。推行行政审批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制,坚持“五公开”、“三亮明”,在服务窗口配备电子显示屏、摆放服务指南,公开办事程序、依据、时限、结果及群众满意度,亮明身份、标准和承诺,窗口单位服务人员签订服务承诺书980余份;严格实施窗口办结,坚决杜绝窗口收件、单位办理,避免群众办事两边跑,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
立体监督评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12388投诉举报热线、“行风热线”、政务微博、网站信箱、专线电话和“廉政监督岗”等平台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判。根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对各机关、部门、单位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不定期督查,限期整改,责任到人;选派各级代表对县直部门单位机关作风和服务质量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以实效巩固政府公信力。截至目前,县纪检委及政风行风监督员已深入督查近30场次,“三难”问题治理效果显著。
明晰奖惩细则。专项整治活动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法制办、人社局、财政局等11家单位辅助完成,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对各机关、部门、单位有关整治情况实行不定期监督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送交县纪委监察局。对不重视整治活动、工作推进迟缓,甚至搞形式主义的机关部门单位给予通报,并对主要领导问责;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直接问责个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公开曝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问题严重的,追究其所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问责情况与考核奖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