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记者从吐鲁番地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吐鲁番地区成立了15个督导组,对参加活动的县市和地直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指导。
这15个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中央、自治区和吐鲁番地区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所督导单位抓好落实;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个别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批评和自我批评所有环节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解决;及时向吐鲁番地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每个督导组4-5人,组长由退休老干部或在职领导担任,成员主要从地直各部门纪检岗位领导干部和地区纪检、组织、人事以及地直有关部门业务骨干中抽调,督导组成员实行工作回避。
督导组的工作将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始终,如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督导组将通报情况,谈话提醒,审阅对照检查材料,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及时评价反馈,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在总结环节,督导组将根据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活动总结会,对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