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食品加工、民族刺绣等广泛带动就业的民生工业,新疆2014年拿出5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民生工业发展,将培育出30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生工业示范基地或聚集区,带动从业人员100万人。
2月19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自治区经信委了解到,今年自治区财政加大支持民生工业项目,主要支持自治区县(市)区域内、就业容量大、具有地域和民俗特色的工艺美术品制造业、手工艺品、特色小食品加工业、劳动密集型加工业等产业集聚区域,资金支持范围由企业扩大到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示范基地由县市延伸到街、区。
自治区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周超介绍,民生工业示范基地申报以重点支持具有民族、地域、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品制造业、手工艺品、民族乐器、旅游纪念品等产业;针织、编织、鞋帽、家具、玩具、日用金属制品等劳动密集型加工产业;具有新疆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小食品加工业;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类加工产业;民生工业技术、管理培训及基地建设项目;集生产加工、销售、展览展示为一体的民生工业产品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要求为吸纳和直接带动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000人,销售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目前新疆地毯、绣品及服饰、宝玉石加工、特色小食品、手工艺品等民生工业重点行业企业有800多家,个体工商户及大户18万户,从业人员达到47万人,人均年收入8700余元,民生工业在促进就业、提高居民收入、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初步显现。
据了解,新疆对民生工业示范基地的支持,主要通过民生工业选择一批发展潜质好、创新能力强、产业带动作用大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进行重点培育,创造一批地区名牌、国际名牌,巩固和发展国内市场,在“十二五”期间培育30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民生工业示范基地或聚集区,力争从业人员达到1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