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办、局,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工)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的部署,托克逊县各级党组织将参加今年上半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和县委关于各级党组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由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负责的要求,请各单位务必于1月20日前,将本单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组成人员以及与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的联系人报具体督导本单位的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指导组,督查指导分组情况参见《关于组建托克逊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内设机构的通知》(托群组发〔2014〕1号)。各单位所属各级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具体情况由各单位负责统筹要求。
同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委要求,抓紧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前期准备工作,并将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梳理作风建设上存在问题等情况的信息及时上报县教育实践活动宣传组。
督查指导一组联系人:阿里木江?热合木吐力
督查指导二组联系人:杨坤
督查指导三组联系人:陈亮
督查指导四组联系人:马喜
督查指导五组联系人:魏艳青
联系电话:8822677
附件:1、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上报表
托克逊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