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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时间:2014-03-21    文章来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组


各乡(镇)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各部、委、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直各部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按照地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为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查指导,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正确方向,保证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对现有督导组进行调整,派出8个督导组,对全县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进行督查指导。

    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传达中央、自治区和地、县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所督导单位抓好落实;对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及重要材料严格把关,直到符合要求;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参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个别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审阅、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所有环节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解决;及时向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要紧紧依靠乡(镇)、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要认真履职,准确定位,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讲究方法,及时沟通,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法;要严格自律,维护形象,切实加强督导组自身建设。督导组成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精神和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始终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刻苦学习,加强团结,把开展督导工作的过程当作提高自身贯彻群众路线水平的过程,积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县委要求,积极支持督导组的工作,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目标任务的实现。
   
   附件:托克逊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成员名单.doc

                               托克逊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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